尊重智慧財產權,合規使用數位教學資源與遠距教材

📌 尊重智慧財產權

  • 請勿非法影印教科書,除符合 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3條 的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否則即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。
  • 擅自重製他人著作,最高可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
  • 無論部分或全部影印,皆屬違法,須負擔 民、刑事責任

📌 教學資源使用規範

  • 服務教師所提供的 紙本教材、光碟內容或網站登錄後的數位教材(包括電子書、PPT投影片、題庫、習題詳解等),均受著作權保護
  • 這些資源僅限教師備課及課堂授課使用,若欲 上傳至校園網路平台、雲端硬碟等網路空間必須事先取得著作權人同意與授權

📌 遠距教學之合理技術措施


摘要: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

1. 適用範圍與背景

  • 本指引依據 著作權法第46條(111年6月15日修正)制定,適用於依法設立的各級學校及教師
  • 允許學校和教師 在遠距教學時,於課程必要範圍內重製、公開演出或傳輸已公開發表的著作
  • 前提條件:學校與教師 必須採取合理技術措施,防止非學生或未選課者接觸這些內容,才能符合合理使用規範。

2. 合理技術措施的原則

為確保遠距教學內容僅限於「有學籍的學生或已註冊選課者」使用,學校與教師應採取以下技術措施:
限制授課對象:只有該課程的正式學生或選課者可以存取遠距教學內容。
學習平台驗證:應設置帳號、密碼驗證機制,學生須使用個人帳號登入學習平台,必要時應變更密碼,防止外洩或破解。
宣導保密責任:教師應提醒學生不得將帳號或密碼分享給他人,確保課程內容不被未授權人士存取。
額外技術措施:學校與教師可採用比帳號密碼更嚴格的安全機制,如雙重驗證、IP 限制、加密技術等,以防止未授權存取。